怨诗

林大春 〔明代〕

序:我闻曰:“君子不怨天”。又曰:“诗可以怨。”大抵皆为不得于时作也。予自结发涉世,归来未老,任过其德,宁复敢望,独所恨者,不能逆探俗趋,辄望人以贤者之事,乃贤不可测,往往背驰,以致忠言见诛,友道沦铺,乃作《怨诗》,拟《谷风》云耳。
谷风犹有怨,嗟我独何尤。
目击万丈坑,援起为君谋。
谁知援者心,翻为溺者仇。
挥谢道傍子,勿复增离忧。

林大春

(1523—1588)明广东潮阳人,字邦阳,一字井丹。嘉靖二十九年进士。授行人,累官浙江提学副使,致高拱私党于法,为言官论劾,罢官。有《井丹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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